坚持常态巡河 共同推动河(湖)长制工作落地见效
来源:泸州日报
发布时间:2021-06-09 11:19:07
6月8日,泸州市委副书记、代理市长、市总河长、沱江市级河长余先河前往江阳区、龙马潭区、泸县,开展沱江巡河督导。余先河强调,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工作责任,全面实施《长江保护法》,推动河(湖)长制各项决策部署在泸州落地落实,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,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。
余先河一行先后前往江阳区北城街道馆驿嘴广场、泸县海潮镇小白村和龙马潭区胡市镇,看现场、问情况、听汇报,详细了解河(湖)长制、整治非法采砂和非法码头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、防汛减灾等工作开展情况。
余先河指出,全面推行河(湖)长制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,河(湖)长制实质上就是责任制。要严格按照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和问题、目标、责任、任务“四张清单”,抓实抓细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理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,着力推动沱江泸州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
余先河强调,各级河(湖)长要坚持常态巡河,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;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做好统筹、指导、协调等工作;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共同推动河(湖)长制工作落地见效;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抓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,综合施策、标本兼治,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。
针对防汛减灾工作,余先河强调,要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,扎实做好监测预报预警,严格落实“三个避让”“三个紧急撤离”刚性要求,果断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,确保安全度汛。
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沱江市级河长蒲俐参加督导。
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